#土地買賣.公設地買賣.不動產貸款-歡迎諮詢
#不動產資訊純分享
#不動產新聞純分享
#土地買賣
#公設地買賣
#不動產貸款
#區段徵收、市地重劃
#道路用地、學校用地、公園用地、綠地、公共設施保留地
#農地買賣
#建地買賣
◆◆◆◆◆◆◆◆◆◆◆◆◆◆◆◆◆◆◆◆◆◆◆◆◆◆◆◆◆◆◆◆◆◆◆◆◆◆◆◆◆◆◆◆◆◆◆◆◆◆◆
※ 減徵土地增值稅「起算點」及「截止時點」
◆ 起算點之認定:
1. 因一般合意移轉及形成判決以外之判決而取得者,為完成移轉登記之日。
2. 因繼承而取得者,為繼承發生之日。
3. 因執行機關拍賣而取得者,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但稽徵機關就該日期之查證有困難者,得以權利移轉證書所載核發日期為準。
4. 因徵收而取得者,為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日。但稽徵機關就該日期之查證有困難者,得以徵收公告期滿第15日為準。
5. 因法院之形成判決而取得者,為判決確定之日。
6. 信託土地、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農業用地等不課徵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於再移轉並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持有期間以第1次不課徵或免徵土地增值稅前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時點為準。
7.市地重劃重行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再移轉並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持有土地期間之起算點,以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原參與重劃土地之土地所有權取得時點為準。
8.祭祀公業解散,經變更為派下子孫名義公同共有或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而依規定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於再移轉並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持有土地期間之起算點,以第1次不課徵前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時點為準。
◆ 截止時點之認定:
土地持有期間年限之「截止時點」之認定,除下列2種情形外,應以向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申報日為準。
1. 因執行機關拍賣而移轉者,以拍定日為準。
2. 因法院之形成判決而移轉者,以判決確定日為準。
◆◆◆◆◆◆◆◆◆◆◆◆◆◆◆◆◆◆◆◆◆◆◆◆◆◆◆◆◆◆◆◆◆◆◆◆◆◆◆◆◆◆◆◆◆◆◆◆◆◆◆
★我用心 您安心★ ★買賣安全★ ★保障放心★
立即線上諮詢 :
土地買賣,公設地買賣,不動產貸款,歡迎來電諮詢
可以利用 LINE ID : andy2358
公司電話:02-2250-1889 0958-623-143
地 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00號四樓
線上諮詢,立即為你解答,解決當前的困擾,祝一切順心。
#呈陽公設地買賣 ★專業確實★ ★用心安心★
#呈陽土地買賣 ★一對一服務★ ★買賣安心★
#呈陽不動產貸款 ★最佳的選擇★ ★保障放心★
◆◆◆◆◆◆◆◆◆◆◆◆◆◆◆◆◆◆◆◆◆◆◆◆◆◆◆◆◆◆◆◆◆◆◆◆◆◆◆◆◆◆◆◆◆◆◆◆◆◆◆
#呈陽痞客邦 : https://jian70043.pixnet.net/blog
#呈陽邦邦 : https://streamtopic.pixnet.net/15123/posts
#呈陽 IG : CHENGYANG.LAND
◆◆◆◆◆◆◆◆◆◆◆◆◆◆◆◆◆◆◆◆◆◆◆◆◆◆◆◆◆◆◆◆◆◆◆◆◆◆◆◆◆◆◆◆◆◆◆◆◆◆◆
留言列表